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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(記者侯慧琴)“我倆分居了幾個月,過完年我幾次回家,發現門鎖被換了,連家門都進不去……”前不久,57歲的劉女士趕到海西社區求助。在社區調解下,劉女士拿到了自家的家門鑰匙。劉女士與丈夫結婚多年,但近年來夫妻感情出現裂痕。去年下半年,劉女士和丈夫吵架後回了娘家。今年春節過後,劉女士幾次回家取日用品,卻發現手裡的鑰匙打不開門鎖。劉女士找丈夫“理論”,丈夫提出在外買了房子,欠有外債,如果劉女士能承擔部分外債,就可以給她家門鑰匙。劉女士每個月只有一千多元退休金,無法接受丈夫的條件,她也因此幾個月來進不了家門。接到劉女士的求助,海西社區主任張素卿日前介入調解。最初的接觸中,劉女士的丈夫仍然堅持只有妻子滿足自己的條件,才會給她鑰匙。張素卿從法律角度告訴他,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,享有平等的支配權利,丈夫的做法涉嫌違法。另外,她又從自己的人生經驗談起,勸導其珍視夫妻情分。在張素卿幾次思想工作後,劉女士的丈夫終於鬆了口,讓妻子回家取日用品。又過了幾天,他將家門鑰匙給了妻子。  (原標題:社區耐心調解妻子終拿到家門鑰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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